来源:望都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14 09:13:18 阅读量:7125
经望都县委批准,望都县纪委监委对望都县中泰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望都县统计局原一级科员刘洪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洪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虚假整改;不按规定将所持因私护照交组织集中保管,且不经批准私自出国;身为公职人员,成立“影子”公司,承揽与职务有关的工程项目;向县财政局报送虚假年度会计报告,隐瞒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生活腐化,婚内与情人生育子女;毫无纪法底线,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
刘洪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望都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洪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望都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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