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望都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07 17:47:36 阅读量:1295
根据县委部署,2022年11月5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望都县医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望都县医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和对全院干部的“党性会诊”。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巡察反馈会后,医院及时组织召开了党委会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医院党委第一书记任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担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党委会传达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望都县医院党委反馈意见》的通知,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结合整改建议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院党委为确保整改实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四是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3月1日,院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学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等,使得班子成员凝聚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坚持不懈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务实高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望都县医院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 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5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5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抓的不牢”问题
(1)针对“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无健康中国、健康强县相关内容”问题
院党委于2023年2月4日召开了党委会,研究部署了2023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制定完善了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包括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 “健康中国”“健康强县”、安全生产、医患纠纷等关于医院发展稳定方面的内容必须要纳入学习范围,严格按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
(2)针对“理论中心组成员无2021年度学习笔记、研讨发言材料和专题调研材料”问题
一是院党委于2023年2月4日召开了党委会,研究部署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制定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学习内容撰写好专题调研材料和研讨发言材料。二是今年院党委已按计划组织了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以便更好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3)针对“2021年、2022年党委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问题
院党委于2023年2月4日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医院2023年度工作计划。
(4)针对“2021年度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问题
院党委于2月4日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今后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必须总结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5)针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党委对支部和各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督导督查不够深入,覆盖面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院党委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并做好笔记。二是要求院党委办公室及时对学习情况和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深入全面的督导检查。
3.关于“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问题
(6)针对“学科发展不平衡,全院仅有骨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妇科为重点培育专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问题
一是目前我院已将妇科作为县级重点专科进行了申报。我院心血管内科和呼吸内科于2021年被评为了保定市重点发展学科,将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引进设备,2023年将以上两个科室打造为市级重点专科。二是今年派出内分泌科医务人员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我院专科能力建设。三是口腔科计划开展隐形矫正技术,目前口腔科分批次派出人员参加学术交流会及短期培训班,争取早日掌握该项技术。四是耳鼻喉科计划开展耳膜置管术,以提升分泌性中耳炎的诊治能力,目前相应设备已经购置到位。眩晕是耳鼻喉科主要病症,眩晕诊断相关设备已经到位,开始投入临床使用,极大提升了耳鼻喉的诊断能力。耳鼻喉科已经派出医师1名,到保定市第二医院进修。五是为方便患者就诊,我院将五官科前移至急诊室,让医生在第一时间给患者做清创、缝合等处理,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六是我院与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共建望都县肿瘤诊疗中心,让全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省四院权威专家为肿瘤患者定制的个体化综合治疗方案,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7)针对“医院各质量委员会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如2022年10月应召开6个质量委员会会议,但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如期召开”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良事件时与科室负责人反馈延时情况,节假日除外。二是每月在质量信息简报中通报延时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三是扣除上报延时的不良事件上报奖励。四是2023年根据各委员会召开要求,调整召开次数,制定2023度各委员会召开会议计划清单。五是未能如期召开的委员会,上报原因并上报召开日期,质控办进行监管。
(8)针对“教育培训不够,部分卫生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重视不够,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今年应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培训200人,实际参加培训90人”问题
一是2023年将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时间集中在患者就诊量相对较少时间段,由原来的14:00调整到15:00以后。二是严格培训会议纪律,保证参会人数,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应考核。
4.关于“新冠救治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9)针对“由于2022年12月份感染新冠疫情人数较多,医院总门诊量日均600人次左右,日急诊量100人左右,住院患者较多,医院内科床位比较紧张”问题
若出现疫情,医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新冠肺炎诊疗规范的培训,要求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掌握并应用于临床,制定科室腾空预案,以增加科室床位。
(10)针对“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呼吸机、心电监护设备等临床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医院按照紧急购置流程,紧急购置了一批相关抢救设备,(心电监护40台、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5台、呼吸机6台)用于临床工作需要,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11)针对“个别诊室就诊高峰时段未落实一人一诊一室”问题
一是门诊医师规范使用叫号机,严格落实一人一诊室。二是门诊导诊人员每天巡视各门诊诊室,发现候诊人员较多的科室,协助门诊医师落实一人一诊室。
5.关于“法治医院”建设工作有欠缺问题
(12)针对“院党委按照按省、市、县卫健委通知要求,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整改事项
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按照省、市、县卫健委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计划,后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13)针对“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委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全面工作”问题
院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了法治医院建设相关工作,并做到每年召开两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医院建设工作。
6.关于“医疗投诉、医患纠纷事件时有发生”问题
(14)针对“2020至2022年发生医患纠纷事件分别为5起、9起、10起,医疗投诉和医患纠纷事件呈逐年递增趋势”问题
一是我院于2023年3月从第一印象、沟通技巧及效果、首诊负责、人文关怀、综合就医体验等五个方面,开展了医患沟通督导,通过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我院于2023年4月3日邀请上级专家组织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及全院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开展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培训会,同时专家还结合实际案例为参会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我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能力。三是我院2023年1-4月份纠纷事件1例,较2022年同期减少了4例,呈递减趋势,有明显降低。
7.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5)针对“抓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2020年党委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未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问题
一是院党委分别于2023年2月和3月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2023年望都县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部署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医院安全生产科与县消防大队沟通协调,开展了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月组织了医院新进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16)针对“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够,各科室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问题
一是医院安全生产科于2023年年初组织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明确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生工作,科室其他人员落实“一岗双责”。
(17)针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未按照排查项目清单要求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排查时间落实排查任务”问题
一是医院安全生产科每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逐项进行检查。二是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排查时间,并根据台账进行复检,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8.关于“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18)针对“医院内科住院楼建设项目自2019年11月启动拆迁以来,截止2022年12月底共有114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有6户尚未签订协议,严重影响了内科住院楼项目建设进度”问题
内科住院楼涉及到的拆迁户已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已开工建设。
(二)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9)针对“2021年、2022年党委未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问题
院党委于2023年3月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管纪检的副职牵头抓好工作落实。
(20)针对“受处分党员未在党员大会通报,2021年1月,2021年12月医院两名职工分别受到‘免于党纪处分’和‘开除党籍’处分,均未在党员大会通报”问题
2023年3月10日,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会上对2021年1月受到“免于党纪处分”的人员进行了通报。因2021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党关系在卫健局机关支部,卫健局机关支部已对2021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职工在党员大会通报。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1)针对“2020年、2021年党委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医院党委于2023年3月份召开了党委会,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两次党委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一起来,统一组织实施,主管纪检的副职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提醒预警工作,遏制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反“四风”现象发生。
(22)针对“2021年,各副职与分管科室主任、科室主任与科室内职工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问题
2023年3月份,医院组织了各分管副职、各科室主任、科室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廉洁自律。
1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3)针对“记账凭证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依照药品采购流程,在购买药品后,及时办理入库、审核、记账。二是严格要求药品销售方当月按时开具发票,杜绝销售发票跨年入账等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4)针对“付款手续不完整”问题
一是及时将2021年9月4日召开的研究门诊楼消防设施修缮党委会会议纪要附在2021年 12月31日70号记账凭证中。二是及时将锦绣影城电影票观影人员名单附在2021年 10月31日52号记账凭证中。今后将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做到原始凭证完整,手续齐全,合理合法。
12.关于“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25)针对“2021年10月31日16号记账凭证未附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2021年12月31日67号记账凭证未附发放依据或相关文件”问题
一是及时将2016年3月5日召开的误餐补助的会议记录和院办室下发的通知附在2021年 10月31日16号记账凭证中。二是及时将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研究教师体检时空腹等待时间长,同意发放早餐,降低风险隐患的会议记录附在2021年 12月31日67号记账凭证中。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做到原始凭证完整,手续齐全,合理合法。
1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有偏差”问题
(26)针对“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会议一次研究议题过多,讨论不充分。2022年1月15日、3月9日、8月23日三次党委会,议题分别为14个、19个、27个”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二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医院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并且讨论要充分。三是及时召开党委会,减少议题积压。
(27)针对“院长办公会只有打印的会议纪要,无原始会议记录和讨论发言过程”问题
医院召开院长办公会时,院办室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形成了会议记录。
14.关于“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8)针对“公开栏无内容,经实地检查发现,医院党务公开栏、院务公开栏均空白,未严格落实《望都县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问题
医院院办室和党办室按照《望都县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根据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限公开到公开栏当中,并做好公开登记。
(29)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20急救车无派车单,无负责人签字,未严格落实《望都县医院公务车管理制度》”问题
120急救车因工作特殊性,出车有紧急救治任务,无法实现120急救车派车审批,故在120急救车出车时,要求急救司机及时做好出车记录,并由本人签字,院办室每周对出车记录进行审核。
(三)基层组织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5.关于“党支部设置不合理”问题
(30)针对“医院现有1个党支部,党员76名(含3名预备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问题
根据医院党员数量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以及各科室工作实际,院党委已初步研究拟成立县医院党总支和若干支部。待医院党委班子健全并得到上级批准后,院党委将正式研究确定院党总支和科室支部成立事宜。
16.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31)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完整,2020年、2021年‘奖惩记录’‘考评结果’,2020年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均未填写”问题
一是将2020年、2021年“奖惩记录”“考评结果”,2020年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在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二是每年按照规范填写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各项记录。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党支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充实党课内容上好党课。每次参会党员均达到规定人数,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研究、布置、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签到、会议记录等。切实提升了党员的思想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群众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33)针对“党员活动阵地不达标,党员活动室无相关制度展板及配套设施,党员活动氛围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制作制度展板,将党支部相关工作制度上墙,制作党建文化宣传墙,配全配齐党建文件柜等配套设施。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年度党员活动日清单,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党员活动。
1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34)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未开展谈心谈话,没有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无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发言记录”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每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开展好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同时做好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记录。二是2023年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已按要求落实“四必谈”要求,做好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记录。
(35)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无相互批评发言记录”问题
在2022年组织生活会上,院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之间互相批评,并做好记录。
(36)针对“2021年1月医院职工受到‘免于党纪处分’处理,其本人未就相关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问题
2023年3月1日,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受处理职工在会上就有关情况作出了说明。
18.关于“人事人才工作有短板”问题
(37)针对“党建工作人事保障不够”问题
针对专职党建人员不足的问题,院党委已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为党办室配备了3名党务工作人员。
(38)针对“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不够”问题
目前我院已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2023年公开招聘县医院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通过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在正按照程序向上级单位进行申报,力争早日进行招聘。
(39)针对“科室主任配备不足”问题
经过考察研究,院党委已经对部分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科主任、护士长进行了职务任命。
19.关于“年度考核不规范”问题
(40)针对“被刑事拘留、法院拘役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问题
一是医院人事科已经根据人社部门相关考核规定,完成对相关人员的重新考核申报。二是今后将认真严格考核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注重举一反三,以最扎实的作风促进巡察整改标本兼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坚持整改的事项,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是持续深化整改,运用整改成果。在完成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在整改实际中总结的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持续深化开展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把规矩和制度挺在前面,强化制度约束,切实提高医院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是立足长远整改,实现标本兼治。在切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立足长远、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在立足治标的同时,有效破解制约医院发展的瓶颈难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2-7722348;电子邮箱:xyy_sw@126.com。
中共望都县医院党委
2023年10月7日
分享到: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定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80124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