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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望都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望都县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07 17:44:43 阅读量:1525

根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115日至1230日,委第四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民政局党组坚决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常规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意见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以及刘江涛同志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党组决定深挖思想根源,查找政治责任偏差,切实把巡察整改当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并要求全局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用三个月的时间,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弱化;巡察整改走过场;资金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再次发生,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深入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不深入、不彻底,没有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

(1)针对“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通过查看党组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发现,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时多以读文件、抄笔记为主,“为学习而学习”成为惯性思维,纵向深入研究和横向拓展延伸不足,学习效果不佳,不能做到深学细悟笃行”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印发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手册,已要求全体党员熟记于心。

(2)针对“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不坚决。虽然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会议精神,但没有进行深入研究、系统谋划,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偏向、不走样”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制定了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全局组织开展了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大政方针,将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的大环境中,并通过监督检查形式,全局整体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针对“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不彻底。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较差,对学习内容浅尝辄止,只停留在学过、看过层面,没有深入研究,入脑入心,没有将出发点放在“学”上,落脚点放在“用”上,没有在学用结合上下“实”功夫,不能有效运用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实际工作”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认真按照我局制定的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深入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且通过采用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从而自身能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2.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深不细,落实上搞变通、打折扣。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没有做到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职工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并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要求上报完成了各项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针对“学习不够扎实。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笔记少,体会文章华而不实,交流学习次数较少,存在做而不深、做而不细、做而不实问题。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购而不学;在《望都县民政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中存在“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全局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通知,并经主要领导签批,在集中学习时进行了发言交流,每位班子成员学习后都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修改并完善了《望都县民政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文件,已经下发至各单位。

3.反馈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党组议事规则不明确、决策程序不规范,对需决策权限、资金规范不具体,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党组会研究,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修改并完善了《望都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了《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已严格贯彻落实。

(2)针对“党组会议程序不规范。议题酝酿不充分、无党组成员讨论、表决痕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欠缺;会议内容大多由党组书记直接安排布置,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未编发党组会议纪要”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了党组会议程序,党组会议议题、议程等会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通知,充分酝酿议题,加强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组成员顺序的倒排发言讨论,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表决留痕,会后编发党组会议纪要。

(3)针对“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没有深刻把握县委高质量发展内涵,没有深入研究招商引资工作,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京雄保协同发展不够积极,招商引资不够精准,力度不大”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深刻把握县委高质量发展内涵,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抓在手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其他工作的统领,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京雄保协同发展。

(4)针对“党组会议不严肃。党组会议一次讨论议题过多,多次党组会议研究议题10个以上,个别党组会议一次研究议题达14个,出现“播放幻灯片”式研究工作现象;党组会议召开次数过于频繁,有时一天召开3次党组会议”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树立了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并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及会前列出会议讨论议题,增强了会议实效,确保了会议规范有序召开。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了正确的会议记录制度意识,明确专门记录员,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等各种会议记录,做到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的形式、内容。

(5)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支持巡察工作不够。此次巡察期间,巡察组多次催要民政局2021年、2022年账目,截止2022年12月30日巡察组撤出时仍未提供2021年、2022年账目”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通过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认真审核,及时自查,做到了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

4.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整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漏洞。

(1)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意识麻痹,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望都县民政局重大风险检测防控机制》中出现“各地民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局直属各机关党委和相关处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等语句;对民政系统重大风险排查梳理不够,尤其对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检查力度不大”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望都县民政局重大风险检测防控机制》;按照省、市、县要求对养老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加大了对养老机构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已经现场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健全,对养老服务机构等人员密级场所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尤其是年终岁尾敏感时期,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加强”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完善了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形成了长效的工作机制。

5.反馈问题:担当作为意识不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指示精神有短板。

针对“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主动适应新形式发展还有差距,与医保局、教体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妇联、各乡镇沟通衔接不够积极,信息共享不及时,对因病致困、致贫人员救助工作有待加强,巡察期间接到一名因病致困人员和一名要求办理低保人员的来电来访”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落实了《望都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望都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2〕2号)、《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工作方案》(望民〔2022〕73号)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县乡村振兴、医保、卫健、教体、残联等多部门对接,通过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全域内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困难学生、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数据信息,逐人进行排查,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做到了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安全底线。二是持续加强了县、乡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监督管理,做好本级社会救助热线与12345热线的融合衔接。不断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6.反馈问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针对“管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体现不够充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养老机构室内温度只能维持在18度左右;个别养老机构存在生活污水排放难问题,未与县排污管网连接”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机构护理员业务培训,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针对温度低的个别养老机构,已经提高了机构室内的温度。该机构已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7.反馈问题:指导村委会换届及村务公开工作不够扎实。

针对“对村委会换届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指导不足,台账不健全;研究推动村民自治、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局发文记录中,仅在2021年制发《望都县规范村务公开办法(试行)》一次”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村委会换届后续有关工作的严审把关程序,更加规范化;通过健全完善村民自治、规范村务公开有关内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村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扎实、有效,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在整治群众身边便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明显不足方面

8.反馈问题: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对“四个任重道远”内涵领会不够深刻,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细,组织保障不够有力,未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个别班子成员未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写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体明确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已全面落实到位。

(2)针对“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通过谈话发现,个别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观念构筑不牢,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要做到管好自己就行,存在“个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现象,没有梳理全局一盘棋思想”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做到了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来抓。

(3)针对“管党治党环境宽松。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手腕不硬、措施不多,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不够深刻。2021年未开展警示教育,上次巡察以来,民政局共9人受到处分,均未在党组会或支部会上进行传达,大部分干部职工对受到处理的任何事不清楚,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作用不显著,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个别干部职工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等问题”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加强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了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民政系统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开展办公用房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已进行立行立改,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办公用房超标职工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对殡葬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廉政谈话记录不全”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巡察、专项检查、日常监督,认真梳理分析民政系统“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短板,做到举一反三。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责任追究。

(5)针对“提供资料涉嫌造假。《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分管领导签字时间是2022年3月,但该领导调入时间是2022年5月;整治“四风”相关资料中,两份会议记录时间分别是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18日,照片显示参会人员均着短袖,与季节明显不符”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重新修改并签订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明确资料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四风”工作,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将防止工作资料抄袭造假作为重要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9.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通过查阅账目发现,2020年7月第15号入账凭证“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经费”370458.80元,第17号凭证“老年人生活能力等级评估费用”115440元,第30号凭证“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费”240000元等部分大额开支未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发现研究痕迹”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问题召开专题部署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了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人、财管理工作需要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已及时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

(2)针对“财务管理有漏洞。2020年7月第18号凭证“5-6月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地租赁费用”251000元中,将31000元伙食费开成场地租赁费;2020年第23号凭证“9-10集中医学隔离点场地租赁费”750100元中,将77000元、4100元伙食费开成场地租赁费,发票开具科目与实际支出科目不符”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制度,规范使用财务票据,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三)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反馈问题:党的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抓业务多,抓党建少,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整改事项。

整体情况:进一步强化了党组书记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强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工作职责,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细致。对思想教育重视不够,谈心谈话开展不多,对干部职工思想情绪了解不深、不细、不透,以政工稳人心、促工作作用发挥不足,有重业务、轻思想倾向”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提升政治站位,强调思想整治工作对党员修养提高和党的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了学习针对性、时效性。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提高了组织生活质量。

(3)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有待提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缺乏创先争优的勇气、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攻坚克难的毅力,带头抓大事、管难事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系统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成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了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党员党性修养和行动自觉得到明显增强。

11.反馈问题:工作作风漂浮。

(1)针对“作风不够扎实。对工作习惯于看材料、听汇报,到现场调查研究少、实地指导指挥少,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多,解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能力不足”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整体的依法行政水平。

(2)针对“工作要求不高,谋划不细,习惯于应付式对待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不足,2020-2022年工作总结和谋划除数字不同外,大部分内容雷同,“穿新鞋,走旧路”现象严重”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进一步做到了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质量意识和超越意识,杜绝了“穿新鞋,走旧路”现象发生。

(3)针对“文件资料存在抄袭现象,内部制度大面积复制粘贴网络资料且明显语句错误。个别文件中出现“乐昌市”、“全省民政系统”字眼;在《信息公开制度》中出现“各处室”“本处室”词条18次”现象严重”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并完善了《望都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望都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望都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针对“文件制发不严谨。部分文件缺少成文日期,个别党组文件以白板形式制发;《中共望都县民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附件为《2020年度望都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文件制发相关审批审核制度,对《中共望都县民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附件再次进行了修改,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2.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针对“民主生活会剖析不够深刻,缺少真刀真枪的“锐度”和红脸出汗的“辣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说到点上,戳到痛处,没有达到提神醒脑、咬耳扯袖的效果”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干部的政治体检,本着让大家“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态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坚持做到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先行,撰写发言提纲扎实,提出批评意见透彻的原则,党组书记严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对于谈心谈话不具体的要求重谈,对于质量不高的发言材料,要求重写,确保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13.反馈问题:支部工作不规范。

(1)针对“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支部书记登记表填写不完整,无照片、无任期;党支部工作要点未填写;党小组会议记录不全;2021年谈心谈话记录不全”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加强规范对支部工作的要求,做到了重点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填写内容、时间是否规范真实准确。及时传达了学习和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

(2)针对“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支部书记登记表填写不完整;支部会议及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记录不全;未发现2020年以来重要时间节点的谈心谈话记录;谈心谈话没有做到“四必谈””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将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做到了会议记录齐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完整准确,党员签名齐全、真实。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个别党员未足额收缴党费,如殡管所支部、老年服务中心支部党费缴纳基数和工资不符,个别党员未按标准交纳党费”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指定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负责党费管理,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教育党员已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4.反馈问题:违规设置股室,超编制配备股级干部。

针对“根据《望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望都县民政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区划地名和村居建设股)和社会组织和救助股(福利事务股)两个股室,下辖望都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望都县殡葬管理所两个事业单位。当今查阅资料显示,民政局实际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城乡社区股、养老服务股、安全监管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殡葬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永安公墓、乡镇民政办等12个股室,违规设置超编制300%;超编制配备正股级干部8人”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望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了局业务股室与三定方案出入较大问题,整合业务单一、职能不明确的股室,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做到股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将民政局调整为两个内设机构股室,即办公室和社会组织和救助股。

(四)在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环节方面。

15.反馈问题:对上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整不到位。

针对“上次巡察发现的“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不规范”;“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员队伍建设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效果不显著”的问题依然存在”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已将社会救助、财务审批、项目管理、殡葬管理作为廉政风险防范重点,加大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等制度,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三是改进作风,强力推进正风肃纪。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融入日常工作。深入开展“四坚定四摒弃”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用力整治“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了民政系统便民利民的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促进了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

16.反馈问题: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针对“望审财报{2021}5号文件中提到“2020年9月30日13号凭证,支付培训费8000元”无培训方案和签到表;支付展板费5408元,发票无数量、单价等明细;老年福利中心2020年4月30日6号凭证支付老人医疗费326.8元无公章等问题依然未进行整改”整改事项。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制度,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以坚持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立足实际,推动民政工作。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落实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

 

                          中共望都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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